English

消费者购买摩托车需慎重

1998-12-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些年,摩托车成了不少城乡消费者继自行车之后的首选代步工具。但目前摩托车市场所反映出的问题日益严重,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时应慎之又慎。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关于摩托车的投诉,1996年比1995年上升了55%,1997年比1996年上升了74%。上升幅度之大,远远超过了同期全国投诉总量的增长幅度。经过调研,目前全国摩托车投诉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质量差、“三包”执行不彻底、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摩托车作为一种快速代步工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不仅是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严重的可能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对此忠告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摩托车时应密切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购买摩托车应尽量选择在商业信誉较好的大型商场购买;购车时要索取购车发票和完整的“三包”凭证;购车时要对整车进行检查,特别注意车辆有关号码与随车“合格证”、“保修卡”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办理入户手续、上牌照时,消费者应要求销售者出示当地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委托其代办摩托车入户上牌的有效证明,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将其对入户上牌所需时间、费用的承诺,以书面形式作出保证,如条件允许,消费者最好亲自办理有关入户上牌手续;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交涉,无法解决则要尽快向有关部门投诉。

消费者在申诉和投诉时,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新三包规定》、《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